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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贸流通学院积极投身“三服务” 为企业送上“三板斧”
时间:2019-11-06 来源: 作者: 点击数:

近日,我校商贸流通学院党总支教师屠铁君参加萧山区小微企业法律服务“巡回体验”走进镇街活动,以律师的身份在进化镇为小微企业相关负责人开展《中小企业合同风险防范》主题的授课。

讲座中,屠铁君律师从“合同订立前”、“合同订立过程中”、“合同订立以后”三个方面系统地为企业主分析了每个环节的关键点。

作为一个资深律师,屠律师的讲课风格既“接地气”又有理有据:“大家在签订合同时,货物一般是卖方送货上门还是买方自行提货?我知道有些企业主为了省点钱,会选择自行提货,但是我的建议是,虽然卖方送货上门可能价格会高一点,但如果可以,尽量选择这种方式。为啥呢?风险不一样啊,运输途中万一出了什么问题呢?如果是卖方送货上门的,那这个损失就由卖方承担了。如果是买方自行提货的,那你就只能你那个自认倒霉了。”

确认了对方的资信状况,又约定了双方的合同内容,终于能签合同了吧,这里也有“不少讲究”。签订合同时,如果确定是签合同的人是这家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那么,这个人的签名或企业公章只要二者有其一就可视为有效,签名和公章都有当然更好。需要注意的一点是:有些企业的大股东未必是法定代表人,他虽然占有的股份多,但这个人不一定能代表公司,所以如果与他签订了合同,合同未必会有法律效力。

发生纠纷自行协商最优先,不要随便就起诉。“千万不要一有纠纷就上法院,优先选择自行协商,实在不行还可以去申请仲裁,这两种方法对企业来说更加简单实用。”这个建议,屠律师特地强调了两遍。“为什么自行协商和仲裁比起诉有优势呢?”她解释到,“因为这两种方法省时省力。如果去起诉,时间战线很容易拉长,将会消耗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成本,所以这个角度来说,起诉是最后的手段,不要一开始就直接用上这个方法。”

两个小时的讲座结束后,不少企业主都意犹未尽。课后,有些企业主还就自身企业经营中遇到的法律问题与屠律师进行了面对面交流。

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商贸流通学院党总支全体党员按照学校党委的统一部署,对照先进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解决难题,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开展“三服务”活动,掀起了服务企业、服务群众、服务基层的热潮,充分展现出广大党员践行初心、勇担使命的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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